城东分类减量综合体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期公示

发布日期:2021/05/25 来源:环境集团 查看:2609

根据住建部、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联合发布了“关于印发《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》的通知”,要求“各省、市、地区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,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,实现源头减量。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。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,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。” 该项目于2018年7月25日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(杭发改投资核准[2018]8号)同意本项目建设。

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2000吨/日,配套建设设计规模500吨/日,建设内容包括压缩转运车间、机修车间、污水处理设施、管理和生活服务用房等。

截至目前,该项目转运车间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以安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,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,并计划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试运行,时间自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,调试相关数据及考核指标参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。

特此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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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24日

一、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系统

1、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机,额定垃圾处理量120t/h;最大推力2000kN,预压腔有效容积37.5m3,台套数3台。

2、半潜推头式推料机, 有效容积122m3,推料行程8.5m,台套数3台。

3、卸料槽,卸料口尺寸3.5×4.0m,卸料工位:3工位,台套数3台。

4、液压动力系统,压机液压系统+附推液压系统,功率75kWx2+30kw,台套数3台。

5、相应的控制、监控、称重系统。

二、 生活垃圾转运试运行主要指标包括以下:

a、处理规模:日处理能力≥1600吨且稳定运行1个月;

b、压缩及转运设备污水泄漏次数:稳定运行1个月内泄漏0次;

c、集装箱单厢垃圾净容量≥45m3且装载量≥24T;

d、压缩后垃圾密度可以达到≥0.9t/m3,最大推力2000Kn,油缸压力可调,一次垃圾打包重量满足≥24T;

e、整个新风系统风量≥21万m3/小时,且负氧离子含量车间、参观点和车辆清洗点离地1米浓度≥2000个/cm3,出风口负氧离子含量≥20000个/cm3,并且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。

f、整个车间除臭系统风量≥57.7万m3/小时,且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厂界和排气筒排放要求,颗粒物排放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标准。

g、噪声排放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相关标准要求。